2015年4月20日,欧盟理事会公布了针对RoHS2.0 (2011/65/EU) 附录II的修订草案,该草案由欧盟委员制定,拟将4种特定的邻苯二甲酸酯(DEHP、BBP、DBP、DIBP) 列入RoHS2.0 附录II限制物质清单中。
RoHS2.0 (2011/65/EU)中曾提出附录II的修订需优先评估的物质为DEHP、BBP、DBP、HBCDD,经过一系列评估后制定的修订草案中未将HBCDD列入,而增加了另一种邻苯二甲酸酯DIBP。修订草案规定4项邻苯二甲酸酯的限值均为0.1% (1000ppm)。欧盟委员会于2015年3月31日将草案提交给欧盟理事会,一旦获得欧盟理事会批准,RoHS2.0的修订案将发布在欧盟官方公报上,届时RoHS2.0附录II中的限制物质将达到10种。
考虑到企业满足新的有害物质要求需要一定时间准备,草案中规定了相应的过渡期:所有电子电气产品(除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)自2019年7月22起需满足新要求,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自2021年7月22起需满足新要求。此外,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对于属于电子电气产品范畴的玩具类产品,DEHP、BBP、DBP的含量仍然遵循REACH法规附录XVII中的限制要求。
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作为增塑剂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广泛,可能存在于电线电缆、塑料、油漆油墨等各种材料中,尤其是PVC制成品。TCT建议广大企业提前调查产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使用情况,确保RoHS2.0修订案正式实施后仍能满足有害物质限制要求,降低贸易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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